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
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
4.1.4根据申请组织申请的认证范围、生产经营场所、员工人数、完成审核所需时间和其他影响认证活动的因素,综合确定是否有能力受理认证申请。
4.1.5对符合4.1.3、4.1.4要求的,认证机构可决定受理认证申请;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认证机构应通知申请组织补充和完善,或者不受理认证申请。
4.1.6认证机构应完整保存认证申请的审查确认工作记录。
4.1.7签订认证合同
在实施认证审核前,认证机构应与申请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认证合同,合同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组织获得认证后持续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
(2)申请组织对遵守认证认可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认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的询问和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的承诺。
(3)申请组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
①客户及相关方有重大投诉。
②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不符合法定要求。
③发生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事故。
④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包括:法律地位、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变更;取得的行政许可资格、强制性认证或其他资质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变更;生产经营或服务的工作场所变更;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活动范围变更;质量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等。
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
上一条 河北石家庄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代办
下一条浙江丽水保安服务许可证代办
特别提示:以上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的供应由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自行免费发布,仅供参考。该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产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未证实。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企业质量信用认证申办的产品规格型号及批发价格或产品图片等详细参数说明资料;您可以进入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咨询。
复制本页链接:https://www.88huangye.com/huangyegy/show-135886.html